2020年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事业单位招聘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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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课程:事业单位笔试专训

为实现中心非编人员聘用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6.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要求及人数

(一)职员(2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车辆工程相关专业,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办公自动化、计算机水平。

(二)职员(1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计算机网络工程相关专业,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含)及以上证书,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以上岗位,中共党员及2020年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28日—10月30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填写电子《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2020年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34077204@qq.com;现场报名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8号6楼办公室,现场报名提交纸质《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2019年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内容;面试根据岗位特点组织实施。

考试由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作递补。

七、聘用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电话:023-89070982、13637951498。

附件: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2020年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

2020年9月22日

原标题: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2020年非编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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