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四季度巫溪县事业单位面向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及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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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巫溪县人民政府同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面向巫溪县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巫溪县籍2020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人数

本次拟招聘人数共29人,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招聘对象

巫溪县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19人;

巫溪县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9人;

巫溪县籍2020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1人。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证书报考。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的教师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为准,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2020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可以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名应聘相应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在取得教师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2日上午9:00—12:00

2、报名地点:巫溪县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巫溪县柏杨街道广场西路67号,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办公楼402室)。

3、资格审查及领取《考核通知书》: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4)。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查审合格者于报名当日在报名处领取《考核通知书》,按《考核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和《考核通知书》前往参加考核。

五、考核

(一)考核方式:

其它类岗位:巫溪县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

教育类岗位:巫溪县籍2020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加综合面试方式。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学科课堂授课水平,在报考学科教材中抽选一课(章节)进行备课并模拟讲课。试讲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为10分钟。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中各项目分值均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二)考核总成绩计算:

其它类岗位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教育类岗位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核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cqwx.gov.cn)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

体检由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局按规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七、选岗

具体招聘单位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招聘单位。若考核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学历高的优先、党员的优先、期满考核优秀的优先、年龄大的优先。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选择权,只能在剩余招聘单位中选择。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公示

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cqwx.gov.cn)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巫溪县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招聘,服务期视同试用期,不再实行试用期;巫溪县籍2020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全部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其中:巫溪县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招聘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5年最低服务期;巫溪县籍2020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岗位聘用人员约定6年最低服务期。凡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cqwx.gov.cn)上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本简章由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四)现场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51520450。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岗位一览表

2:报名表

3:个人信息汇总表

4: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原标题:巫溪县2020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及公费师范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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