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医务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驻公安局监管场所卫生所(办案中心)医生岗位(1名):应聘人员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学专业,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9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以及岗位要求;
3.热爱工作,具有敬业精神和团队意识;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学习主动性强,工作细心严谨;能服从医院工作安排,能适应工作环境,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适应相关岗位工作,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四、待遇
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6日下午18:00止(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组织人事科
(四)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并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者应根据报名岗位的招聘条件,附以下资料:
1. 个人简历;
2.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毕业证复印件;
4. 医师资格证复印件;
5. 执业证书复印件。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六、招聘形式
笔试(占总成绩的50%)加面试(占总成绩的50%)。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按照不低于1:2比例开考。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依据应聘者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取。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查结果的,或干扰、影响审查单位客观公正进行审查的,给予审查不合格结论;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不予聘用或停止聘用。
八、体检
大足区中医院组织人事科组织考生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3-43789035
本招聘启事由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组织人事科进行解释。
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受理部门: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023-43301587
邮箱:2217315638@qq.com(该邮箱不接受报名)。
原标题: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ADEVaG1bcsMHl0BOTAwc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