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定向选调生和优培计划6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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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干部人才支撑,现决定在部分高校开展北京市 2021 年度定向选调和“优秀管理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优培 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面向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在京一流学科建 设高校的建设学科应届毕业生,以及 2020 年 8 月 1 日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期间取得世界排名前 100 名的国(境)外院校(以 2020 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为准)学位并完成教育 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人员。选调职位为北京 市市级、区级机关职位和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街道乡镇职 位。“优培计划”招聘职位为北京市市属企事业单位职位。

 

二、报考人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朴实,品学兼优,有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三)学习成绩优良,最高学历期间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 2021 年应届毕业生;国(境)外高校非北京常住户口留学人 2 员应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规 定的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等条件要求。(四)截至 2020 年 10 月,本科生一般不超过 24 周岁,硕 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备下述条件之一(京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非北 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具备下述第 2 项条件):1.中共党员;2.最高学历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 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学生奖学金;3.具有参军入伍经历。报考定向选调的人员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 法》规定的条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非全日制毕业生,独 立学院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 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定向选调和“优培计 划”招聘范围内。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 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或聘用情形的,不得报 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工作程序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开展,“优培计 划”招聘工作结合企事业单位招聘要求,参照执行。采取自愿 3 报名、组织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留学人员组织 推荐、复审考察、签约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主要有以下 环节。

(一)报名推荐 

1.发布公告。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 告、简章。如需咨询报名条件等事宜,请与选调或招聘单位联 系,咨询电话可通过定向选调或“优培计划”招聘简章查询。

2.网上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可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 9:00 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 17:00,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进行报 名,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 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 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 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 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 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 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0 年 10 月 26 日 9:00 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 17:00 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 改报其他职位;未审查的,考生可联系定向选调或“优培计 划”招聘单位,申请改报其他职位。2020 年 10 月 30 日 17:00 4 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 17:00 期间,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 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4.打印准考证。考生审核通过后,可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 9:00 至 2020 年 11 月 22 日 9:30 期间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 考证。

5.组织推荐。考生填写《北京市选调生推荐表》或《北京 “优培计划”人员推荐表》上交各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推 荐。各高校党委组织部会同院系党组织,按照报考人员条件,负 责对本校报名的应届毕业生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出具推荐意 见,并在推荐表上加盖公章。推荐表由考生在资格复审环节提 交至定向选调或“优培计划”招聘单位。

(二)笔试面试 

6.笔试。笔试计划于 2020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9:00—11:30 在北京、上海、南京、武汉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 试时限 150 分钟,满分 100 分。2020 年 12 月 8 日后,考生可 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打印笔试成绩通知 书,作为参加各定向选调或“优培计划”招聘单位面试及调剂 的凭证。

7.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 1:8 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拟进入面试人选须进行资格 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报考职位资 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凡有关材料 5 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选调或招聘单位有权取 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8.确定首批面试人选名单。根据考生资格复审情况确定首 批进入面试人选,该名单将于 2020 年 12 月在报名系统公布。

9.调剂。资格复审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 录用人数比例低于 8:1 的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将于 2020 年 12 月在报名系统公布。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 未进入首批参加面试人选名单的考生可参加调剂。根据调剂报 名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职位空缺名额,通知进入调剂范围的 考生进行调剂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在报名系统公布调剂人员 名单。

10.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定向选调面试安排将在报名系 统发布,部分选调单位将组织专业能力测试,可通过《选调简 章》进行查看。“优培计划”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工作由各招 聘单位按照企事业单位招聘要求自行组织,相关公告将发布在 招聘单位网站。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或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 3:1 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 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面试公告中确定的 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考察

 11.确定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 专业能力测试的,笔试成绩占 30%,面试成绩占 70%。组织 专业能力测试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 30%,专业能力 6 测试成绩占 20%,面试成绩占 5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 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12.体检。定向选调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 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在北京市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 检。“优培计划”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根据聘用要求自行组 织。

13.考察。考察工作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高校、档案存管 机构了解情况,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 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表现等情况。(四)公示和办理录用手续 

14.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综合考虑 择优确定拟选调或聘用人选,名单在报名系统进行公示,公示 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各定向选调或“优培 计划”招聘单位与拟选调或聘用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15.办理录用手续。

拟选调或聘用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 书后,分别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或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 同),并协助办理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选调生到岗实习半年 后,统筹安排到基层实践锻炼 2 年。

“优培计划”聘用人员由 市委组织部会同各企事业单位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锻炼。报考本次定向选调或“优培计划”招聘的人员,也可以参 加北京市 2021 年度公务员招录。考生一经确定招录为定向选 调生或“优培计划”人员,其参加北京市 2021 年度公务员招 7 录程序自动终止。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招考咨询详见《北京市 2021 年度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指南》。

本次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有关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开展,将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要求及时调整工作安排,有关调 整公告将在报名系统通知通告栏及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参加考试人员须及时了解考试 当地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并严格遵守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查 验健康码、监测体温等相关疫情防控规定。

政策咨询电话:010—55568755考务咨询电话:010—1233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10—12333

附件下载:

1.北京市 2021 年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简章 

2.北京市 2021 年度“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 毕业生简章 

3.北京市 2021 年度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 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考指南 

4.北京市选调生推荐表 

5.北京市“优培计划”人员推荐表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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