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8年重庆选调生招500人,12月15日开始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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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选调一批 2018 届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2018届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2018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发展潜力较大。
(三)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大学期间担任过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截止2017年12月15日)。
(四)学习成绩优良,大学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
(五)截止2017年12月15日,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5周岁(1991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六)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要求。
(七)具备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名额
选调名额500名,其中选调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专业毕业生(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专业毕业生)200名,其他毕业生300名。各职位招录名额详见附件1,“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详见附件2。
四、选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区县(自治县)选调生招录人数和有关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各区县(自治县)各职位选调的专业要求,统一参考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详见附件4、5、6)。
(二)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于2017年12月15日10:00至2017年12月23日17:00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www.cqleaders.com)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调职位资格条件,根据本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慎重选择符合条件的一个职位报名。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认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上传本人近期清晰的免冠登记照片(35×45mm,jpg格式,20kb以下),以及《重庆市选调2018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3)。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2.资格初审。由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报考信息,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初审单位应下载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3.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填报报名信息后2日内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信息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如因信息填报错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2017年12月25日17:00前进行修改,重新申请参加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审核结果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报考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或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月10日10:00后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资格复审的必备证件之一,请务必妥善保管。
(三)笔试。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18年1月13日,在重庆市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每科分值100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笔试成绩将于2018年1月底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公布。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各区县(自治县)分别按与各职位招录指标3:1的比例,由高到低次序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如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与选调名额未达到3:1的,则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对进入面试考生组织统一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人员。面试有关事宜将于2018年2月下旬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公布。
(五)体检。各区县(自治县)分别按各职位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次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重点为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公示。对考察合格者,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公示7天。
(八)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分配协议书。
(九)调剂。如有因体检、考察、考生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首先在各区县(自治县)各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次序进行调剂。如不能满足调剂需要,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另行确定调剂办法。
五、相关政策
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任职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博士研究生关系保留在区县级机关,挂任区县乡镇(街道)副乡镇长(副主任)。其中,在区属乡镇(街道)挂职的博士研究生,挂职三年后,对表现优秀的,可转为任职;在县属乡镇(街道)挂职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对表现优秀的,可转为任职。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关系在乡镇(街道),且须在乡镇(街道)工作2年以上。
3.选调生在乡镇(街道)工作2年后,可参加市级和区县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对工作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可及时提拔、重用或列入后备干部名单进行培养。
4.博士、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所在区县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5.考生不需要缴纳考试费和体检费。
六、其他事宜
1.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即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以选调生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3.咨询电话。
资格审查咨询:详见附件1各区县(自治县)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2363899740(兼传真) 63898152
网上报名和考务咨询:02363896185(兼传真)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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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 庆 市 公 务 员 局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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