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0年渝北区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5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事业单位招聘网。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现面向渝北区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等详见《渝北区面向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热爱基层工作,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
4. 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5.渝北区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岗位一览表》);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12月2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岗位设置上,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专栏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3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
2.报名地址:渝北区人力社保服务中心317办公室(渝北区仙桃街道桂馥大道10号),联系电话:023—67825273。
3.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
本次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如需委托他人报名,除附件3中所需资料外,同时须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宜、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在区人力社保服务中心317室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考核时间初定于2020年12月中旬。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所有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参照《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yb.cq.gov.cn/)人事招考专栏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时间不低于10分钟。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网“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yb.cq.gov.cn/)人事招考专栏公布考试考核总成绩和体检时间、地点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名额1:1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若上述各项成绩都相同,则经渝北区委组织部、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后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渝北区委组织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相关事宜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yb.cq.gov.cn/)人事招考专栏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渝北区委组织部、渝北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后明确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yb.cq.gov.cn/)人事招考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任职年限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全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最低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招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聘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简章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十、其他事项
十、其他
本简章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专栏上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请考生不要轻信手机及网络上发布的“考试试题”、“面试保过”等骗取高额费用的诈骗信息。
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岗位一览表》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现场报名、考务咨询电话:区委组织部:67818632;
区人力社保局:67825273。
附件:
1:渝北区面向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渝北区面向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原标题:渝北区面向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公开 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