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以及应届毕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1.面向2025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
2.面向万州区2025年应届毕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9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学位)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报考。2025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视同为应届毕业生的情形)报考的,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资格条件明确的职业(执业)资格证。本公告所称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对待。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或双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wz.gov.cn/bmjz_89642/bm/rlzyhshbzj/zwgk_94688/zfxxgkml/sydwzk/)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个人报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成功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考生报名时须线上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并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
(一)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应在2025年6月24日9:00—17: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首页“热点服务”栏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目重庆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入口”进入,选择“重庆市万州区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以及应届毕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页面,提交报考申请。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考生应认真对照拟报名岗位招聘条件,诚信报考满足条件的岗位。考生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是否通过,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于2025年6月25日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资格初审通过并非等同于考生完全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后续资格审查等环节将进一步核实报考条件细节,因考生虚报、瞒报、漏报个人具体情况或现实情况细节确未满足招聘条件的,仍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取消进入招聘下一环节以及取消聘用资格。
(三)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wz.gov.cn/bmjz_89642/bm/rlzyhshbzj/zwgk_94688/zfxxgkml/sydwzk/)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对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2.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报名人员应按要求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招聘方明确的其他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时,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资格复审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最低可按1:1比例开展面试。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分值为100分。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一)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聘方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并及时关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wz.gov.cn/bmjz_89642/bm/rlzyhshbzj/zwgk_94688/zfxxgkml/sydwzk/)发布的相关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组织实施。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实际竞争比低于2:1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总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wz.gov.cn/bmjz_89642/bm/rlzyhshbzj/zwgk_94688/zfxxgkml/sydwzk/)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
体检由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方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另行确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选岗
体检合格后,需要“选岗”的岗位,按“选岗组别”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考生选择聘用单位(详见附件1),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因处于孕期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可按照规则先行选岗。选岗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方另行通知。若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用单位。
(三)考察
体检和选岗完成后,由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还应重点考察服务期内的工作考核结果,服务期满后的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七、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wz.gov.cn/bmjz_89642/bm/rlzyhshbzj/zwgk_94688/zfxxgkml/sydwzk/)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及其他认证材料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新招聘人员报到。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不再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考核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按照《岗位一览表》(附件1)执行最低服务期,服务期满方能交流调动,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订立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执行。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彰表励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同时通报有关单位。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wz.gov.cn/bmjz_89642/bm/rlzyhshbzj/zwgk_94688/zfxxgkml/sydwzk/)公布的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相关信息。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咨询附件1载明的联系电话。
(二)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7、86868838。
(三)本公告由万州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重庆市万州区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以及应届毕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
原标题:重庆市万州区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以及应届毕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