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法侓篇:民事责任年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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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跟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民事责任年龄划分。

根据《民法典》规定: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由此可总结为:

1.0~8周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8~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16周岁以上的人可以自己养活自己的话,就视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18周岁以上的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以上就是民事责任年龄划分的全部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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