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重庆市潼南区决定面向区外公开遴选一批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具体单位、岗位详见《重庆市潼南区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重庆市潼南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含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名人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该岗位所需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
5.报名前已满规定的最低服务期或与原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期。
6. 具有遴选单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特别工作经历及其他条件,参见附件1。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处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庆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国家规定或单位约定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医学)生;参加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
(四)工作经历计算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比如: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的连续工作经历,视为工作经历满1年(即12个月),最低工作年限参照类推。部分岗位要求具有相应专门岗位(如会计、党务、文秘)相应年限工作经历的,考生须同时符合,同类工作经历间断年限可累计计算。
(五)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198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凭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或双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含工作经历满3年;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时间和地点
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对照岗位要求,诚信报考。每名考生限报1个职位。考生于2025年8月20日09:00—12:00,14:00—17:0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招聘方明确的其他佐证材料到重庆市潼南区教师进修学院一楼110室(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民乐街163号)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告知。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重庆市潼南区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3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4)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蓝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符合《重庆市潼南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教师加分项目及办法(试行)》(附件5)中相关加分情形的,在报名的同时提供相应佐证资料,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加分申请。
报名人员要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应达到3:1,未达到的,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会商是否递减遴选名额或取消该遴选岗位。没有形成竞争,取消相应遴选岗位。
五、考试考核
本次主要采取考试考核方式进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8:1(不含)以上的,需进行公共科目笔试;未达到8:1的,所有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需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的岗位将在潼南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http://www.cqtn.gov.cn/zwgk_184/sydwgkzp
_tnqzf/)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领取准考证:需笔试的岗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25年8月22日09:00—11:30到重庆市潼南区教师进修学院一楼110室(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民乐街163号)领取《笔试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准考证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值为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
公共科目笔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潼南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http://www.cqtn.gov.cn/zwgk_184/sydwgkzp_tnqzf/)统一公布。
2.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科目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后续遴选环节。
(2)各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笔试成绩折合规则,以笔试折合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4)达到岗位开考比例未达到笔试比例的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5)按照前述规则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有关信息在潼南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http://www.cqtn.gov.cn/zwgk_184/sydwgkzp_tnqzf/)公示。因进入面试人选放弃资格复审而出现的递补人选,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
在面试前通知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再次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需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若因考生提供的通信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遴选单位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三)面试
面试项目为为讲课,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情况,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因其他面试考生主动放弃或迟到等因素导致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3:1的,应按原定计划组织面试。
面试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遴选信息发布网站。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足2:1的,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一般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中属于单位紧缺急用人才的,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进入体检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笔试成绩×40%+讲课成绩×60%+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未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讲课成绩+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面试总成绩以及笔试成绩的顺序,高者优先。
体检由潼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的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潼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另行确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选岗
1.时间和地点:公告所列岗位中需选择聘用单位的岗位,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潼南区教委另行通知。
2.选岗方式:根据考核总成绩在同一岗位内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讲课成绩、加分成绩、学历层次、参加工作时间的顺序,高者优先。若仍相同,抽签确定排序选岗。
体检不合格者,选岗无效且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编在岗、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情况,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并将有关材料作为考察结论的重要附件。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组织人事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察人选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察人选无正当理由放弃考察资格及后续拟聘资格的,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登记并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考察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客观公正考察的,给予不合格结论。考察结果应及时通报考察对象。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中自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确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九、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遴选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十、办理调动
对拟聘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和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调动。
十一、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信息存疑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遴选流程或聘用。
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表彰奖励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同时通报有关单位。考生涉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十二、其他
遴选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按以下方式咨询:
(一)本公告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解释。
(二)本次公开遴选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以及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潼南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http://www.cqtn.gov.cn/zwgk_184/sydwgkzp_tnqzf/)等渠道通知,请考生关注并保持通信畅通。
(三)潼南区教委人事科:023-44576128;
(四)潼南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23-44590786。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附件1: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xlsx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附件4:重庆市潼南区2025年面向区外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5:重庆市潼南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教师加分项目及办法(试行).docx
原标题:重庆市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潼南区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cqtn.gov.cn/zwgk_184/sydwgkzp_tnqzf/202508/t20250817_1490702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