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重庆交通大学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重庆交通大学是一所交通特色鲜明、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1951年,根据毛主席指示,为修建康藏公路、建设大西南,邓小平主持的西南军政委员会创办学校,时名西南交通专科学校,是共和国布局建设的第一批交通类高校。1960年,成都工学院土木系、四川冶金学院冶金系、武汉水运学院水工系等相继并入,组建重庆交通学院,隶属交通部。1985年,学校增列为国家第三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6年,学校更名为重庆交通大学,并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为重庆市人民政府与交通运输部共建高校。
(一)名师荟萃,助你勇攀学术高峰
学校始终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方针,致力于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学校现有全职中国科学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国家级人才工程入选者50余人次,交通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交通部青年科技英才、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省部级人才工程入选者320余人次,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等获得者30余人,全国和重庆市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支。领军人才将提供职业发展指导与培训,帮助你快速融入学术环境,拓展学术网络,提升个人影响力与学术声誉。
(二)高端平台,助你实现科技创新
学校拥有山区桥梁及隧道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交通土建工程材料国家地方研究中心等4个国家级科研平台,48个省部级科研平台,20余个研发机构。学校先后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17项,省部级科技奖励600余项。推广转化重点科技成果100余项,入选中国科技成果转化百强高校。平台将为你提供先进的科研设施和实验条件,不仅能助力你开展前沿研究,提升科研水平,还为技术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提供全方位支持。
(三)特色学科,助你成就人才培养
学校现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个院士专家工作站,6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重庆市一流学科3个,重庆市重点学科16个,重庆市人工智能+学科群4个,入选首批重庆市卓越工程师学院,2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8个重庆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的特色学科群为你提供了跨学科合作的机会,帮助你拓展研究视野,提升学术水平。
(四)全球校友,助你拓展职业视野
建校73载,学校桃李芬芳,成果卓著。已培育出20万余名优秀校友,其中涵盖国家领导人、两院院士、优秀企业家、行业精英等各界翘楚,典型代表有中国工程院院士郑皆连、何川;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刘晓峰;全国政协副秘书长赖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总经理王海怀;港珠澳大桥总设计师孟凡超等。你将有机会与这些杰出校友建立联系,在产学研合作等领域为你提供支持与资源。
(五)交通特色,助你科研全链突破
交通作为经济的脉络与文明的纽带,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扮演着开路先锋的重要角色,如今,“五元多重协同、五式联运并进、三维交叉融合”构建起全新的未来综合交通体系,赋予人、车、路、网、云五个交通元素新内涵,未来交通将以生态化、人文化、全球化视角承载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此时代浪潮下,学校在交通学科领域优势突出,积极响应国家对交通行业发展的需求,不断推动交通科技创新,并在智能交通、生态航道、轨道装备等领域取得了多项研究突破。未来学校将迎来更多的机遇,为学科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你将能直接参与到智能交通、绿色出行、生态航道、轨道装备等前沿领域的创新研究,推动行业科技突破。
(六)区位优势,助你贯通产教融合
学校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重庆。重庆是中国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长江上游经济中心,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战略支点。学校主动服务“一带一路”、交通强国、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等战略,签订重大项目116项。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172项,共建产学研合作基地、实习实践基地300余个,获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23项。获批交通运输部专业能力评价项目培训资质6个,继续教育产值超亿元。获批港澳台硕博士招生资格,新增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等教育部国际联合实验室1个,建设欧洲研究中心、贝宁研究中心等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2个、海外孔子学院2所、境外办学项目3项。你将有机会参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战略项目,深化国内外产学研合作,拓宽合作领域。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交通大学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本校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处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特别优秀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2025年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可放宽至2026年1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属境外高校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的,还须在2026年1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属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的,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0级以上,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应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并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招聘方按照岗位报考要求,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初审,网上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岗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考核招聘附件1“岗位类型”栏标明有A类、B类两种岗位,以下分别为两类岗位的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1)报考A类岗位:2025年5月8日9:00起至2025年12月31日18:00止;
(2)报考B类岗位:2025年5月8日9:00起至2025年6月7日18:00止。
2.报名方式
(1)拟报名应聘A类岗位(序号1-20)的人员,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访问路径为: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重庆交通大学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绿色通道”)。
(2)拟报名应聘B类岗位(序号21-22)的人员,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访问路径为: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入口”→“重庆交通大学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报考人员应按网页提示上传相关材料,个人电子登记照片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每个附件控制在1M以内。全部招聘岗位均需下载并填报本公告附件3,并以Word格式上传到报名时要求的“上传材料——其他佐证材料”内。其中,B类岗位的报名进展情况,将在2025年5月16日、5月23日、6月12日通过重庆交通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二)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学校各二级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报考A类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后的5个工作日内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可在报名3个工作日后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2025年6月11日18:00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提交资格初审信息,经资格初审,具有应聘B类岗位资格的报名竞争比达到8:1的,须组织笔试。
(三)资格复审
报考A类岗位的,由学校各二级用人单位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开展资格复审;报考B类岗位的,若需组织笔试则由学校各二级用人单位在笔试后对拟进入面试人选开展资格复审,若不需组织笔试则由学校各二级用人单位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开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由各二级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按照二级用人单位后续通知,须提交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附件4),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核者,取消考核资格。
报考人员属重庆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学校出具《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未按规定提供附件5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六、考试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附件1“岗位类型”栏标明的A类岗位直接进行面试考核;B类岗位的报名竞争比达到8:1时还需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参加考试考核。各岗位在面试前都需进行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试考核总成绩,但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参考。
(一)笔试(仅涉及B类岗位)
按本公告公布的招聘程序,需组织笔试的,先进行专业科目笔试,体育部教学科研岗考试科目为《体育学相关知识》,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学科研岗考试科目为《建筑学相关知识》,总分均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3:1的比例确定专业面试人选;因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实际参加面试的人选达不到3:1的,最低可按2:1的比例开展面试。其中,属于紧缺岗位的,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等原因导致有关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应参加但未参加笔试的人员,不得进入该招聘岗位的面试等后续环节。笔试时间、地点、成绩公布等具体事项由重庆交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发布通知。
(二)面试
1.A类岗位(序号1-19)。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授课基本水平等内容进行综合考量,考核时间为15-20分钟,分值100分;综合面试以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
2.A类岗位(序号20)。该岗位考核仅进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
3.B类岗位(序号21)。专业面试采取专业实操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分值100分。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
4.B类岗位(序号22)。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授课基本水平等内容进行综合考量,考核时间为15-20分钟,分值100分;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
面试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等规定组织。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各科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任意一科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岗位分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各阶段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A类岗位(附件1“序号1-19”):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A类岗位(附件1“序号20”):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B类岗位(附件1“序号21-22”):
组织笔试时,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面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不组织笔试时,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职称、学历层次、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由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另行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由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学校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考察组将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因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中自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学校可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学校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且递补人员的各科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八、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以及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经拟聘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考生,由学校提出拟聘申请,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新招聘人员报到,并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考核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学校向聘用人员提供依据后,可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的人员须在本单位服务最低满3年,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违反约定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采取其他手段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表彰奖励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方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同时通报有关单位。考生涉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庆交通大学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于工作日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二)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重庆交通大学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原标题:重庆交通大学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rlsbj.cq.gov.cn/zwxx_182/sydw/sydwgkzp2024_490546/202505/t20250507_1458735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