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是江津区唯一一家国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因业务拓展需要,拟面向江津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
一、选聘对象
江津区区属国有企业在编合同制员工。
二、选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江津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人,分别为:房测部1人,地测部1人。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具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素养,懂经营善决策,注重团结协作,能够有效组织协调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求真务实作风,有吃苦耐劳和攻坚克难精神,勇于担当、敢闯敢试、积极作为。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能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和市场化运作,真抓实干,工作业绩优秀。
(二)岗位条件
岗位要求条件详见重庆市江津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一)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三)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
(四)其他不适宜报考的。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挂网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11月14日(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3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将纸质资料报至重庆市江津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综合部,并将报名资料电子档命名为“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打包发送至邮箱837310933@qq.com。
3.报名资料:(1)《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照片为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2)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及符合岗位条件的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还);(3)《同意(诚信)报考证明》一份。
4.联系人:李成君,联系电话:15922513121。
(二)资格审查
根据竞聘岗位要求,检测中心综合部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进行比对初审。审查通过的,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凡发现报考人员与聘用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三)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成绩为录用的重要依据。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总成绩,按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
符合条件的人选,检测中心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由医院出具体检证明。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本人自愿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由检测中心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检测中心组织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检测中心在通知结论的同时向考察对象说明原因。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由检测中心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区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选聘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检测中心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在重庆市江津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党组织的监督下进行,应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问题,可向重庆市江津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党支部举报,举报电话:023-47265892;
(二)选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
(三)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或以上学历。
(五)本次选聘工作由检测中心组织及解释。
附件:
1.重庆市江津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江津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原标题:重庆市江津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简章
原文链接:https://www.jiangjin.gov.cn/zwxx_180/bmjz/202411/t20241106_137766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