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具备以下核心特征的工作人员:
一、法定定义与构成要素
身份定位
依法履行公共职权,纳入国家行政编制范围,工资福利由国家财政全额承担。
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执行者,承担公共管理、政策执行、社会服务等职责,定位为“人民的公仆”及“社会主义事业中坚力量”。
法律依据
自2006年起,《公务员法》取代原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统一规范公务员管理制度。
二、工作范围与分类
服务领域
主要在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任职,覆盖国务院各部委(如外交部、税务总局)、中央垂直管理系统(如海关、统计局)及中央驻地方机构(如省级税务局)。
工作内容涉及行政决策、法律执行、公共资源管理及社会秩序维护。
职位分类
按职能分为三类:
综合管理类(统筹协调与决策)
专业技术类(特定领域技术支持)
行政执法类(法律执行与监督)。
招录机关涵盖中央党群机关、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与其他概念的区别
与地方公务员关系:
所有公务员统称“国家公务员”,但招录分中央(国考)与地方(省考)两条独立渠道,考试互不冲突。
国考岗位集中于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省考侧重地方各级机关(省/市/县/乡镇)。
与“体制内人员”区别:
公务员特指纳入行政编制、受《公务员法》约束的人员;而“体制内”广义包含事业单位、国企等非行政编制人员。
四、招录与选拔
国考流程:
每年10月报名(如2025年为10月15日-24日),11月底或12月初笔试(2025年为12月7日),次年1-2月面试。
2025年计划招录3.97万人,岗位多集中于一线城市(占比60%)。
提示:国家公务员需通过“国考”选拔,报考需满足学历(通常全日制本科起)、年龄等条件,部分岗位限制户籍或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