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国考面试长江海事局公务员考录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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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面试专训课程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长江海事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进入面试最低分数及人员名单

经过前期的调剂、确认和递补,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最低分数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方式

请考生于6月15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以下材料扫描或手机拍照,制成图片文件(图片须端正、清晰、大小适中,建议每个图片文件控制在1MB左右),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接受资格复审。邮件名称及压缩包均命名为“报考单位+职位代码+考生姓名”(例XX海事局3001100XXXXX张三)。

(二)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放至同页)。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后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材料,如:党员身份说明材料、英语证书或成绩通知单、会计职称或从业资格类证书、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无限航区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等(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船员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可在试用期满前提供,届时仍未通过相关考试的,取消录用)。如面试资格复审前提供船员适任证书确有困难的,提供证书编号和签发机关即可。

对于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在校应届生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延期等原因导致晚于2020年7月31日取得学历学位的,可延期至其毕业学校向一次性通过论文答辩的学生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需按照身份类别,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需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贴好照片由学校盖章并注明培养方式)、学生证。如因受疫情影响学校还未开学,盖章有困难的考生,报名推荐表可在考察时提供。

以社会在职人员身份报考者需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贴好照片)。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如因受疫情影响提供报名推荐表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时提供。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材料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需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及现工作单位相关合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在读非应届毕业的硕士或博士(指按正常教学计划,不能在2020年7月前毕业的考生),无论以何种学历报考,一律不予录用。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将立即停止对该考生的后期各项工作,并将考生情况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长江海事局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当天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清晰,并按上述顺序排列),同时提供近期免冠1寸光面直边彩色照片2张(请务必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职位代码)。

三、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 面试时间

面试定于2020年6月19日至-23日进行(各职位面试具体时间见附件)。参加面试的考生需于面试当日上午7:00前到达面试报到地点,集中前往面试地点。不按规定时间到达长江海事局集中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 面试报到地点

长江海事局正大门。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525号(请考生务必于面试当日上午7:00前到达集合)。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于2020年6月20日至24日进行,具体时间为所在职位面试结束后的次日。请于当天上午7:30在指定地点集合,考生应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特困生或低保人员的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特困生或低保人员需提供县或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材料以及体检发票。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实行等额考察。

五、防疫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提前申领属地健康码,凭属地健康码绿码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后参加面试,对属地无健康码系统的,可以凭常住地社区(村)开具的纸质健康证明代替;对面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可在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栏目自行查询地区风险等级),须提供本人面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于面试当天携带原件备查。

(二)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者无呼吸阀的N95口罩等防疫用品。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三)考生因以下情形无法参加面试的,须至少提前3天(6月16日0800时以前)将无法参加面试的情况说明以及正在进行隔离观察等证明材料发至以下电子邮箱(cjhsjgwyzl@163.com)。经上级审批后,视情况另行安排。逾期未提供相关说明和材料,也不参加面试的,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前款所列情形包括:由于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等原因正在进行医学隔离观察的;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等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

(四)抵达武汉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照要求签署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五)外地考生需在武汉入住宾馆的,须提前向拟入住宾馆了解疫情防控要求。前往武汉途中,请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佩戴口罩等自我防护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请妥善保存往返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密切接触者调查。抵达武汉后,尽量减少非必要的外出,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与国(境)外人员、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场所。

(六)面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在当地防疫部门和医疗机构指导下,单独安排在隔离室视频面试。面试完成后,根据情况采取排查、检测、就医等措施。因其他突发情况导致面试不能举行或个别职位不能举行面试的,经上级审批后,视情况另行安排。

联系方式:

长江海事局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7-82765390 长江海事局E-mail: cjmsagwyzl@163.com

三峡海事局联系人:战老师   电话:0717-6962831

三峡海事局E-mail: sxmsagwyzl@163.com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长江海事局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安排

长江海事局

2020年6月12日

原标题:长江海事局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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