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辖区部分基层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简章》规定,现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辖区部分基层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等事宜公布如下:
一、笔试成绩
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2.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上午9:00至下午17:00。
3.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市万州区劳务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万州区太白路3号,外贸大厦14楼)。
4.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考生须提供经工作单位签章和本人签名的《资格审查表》(无工作单位的不签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者考试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递补原则。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的资格,若因此出现缺额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电话通知),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要求持相关证件、证明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若再次出现缺额,则按上述办法再次递补,直到符合下一招聘程序的人员比例为止;若递补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结束后,公布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的人员名单。若某一职位无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则该职位停止招聘。特别提示: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联系电话:刘老师15123089058
附件:
1.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辖区部分基层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笔试成绩表
2.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辖区部分基层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原标题: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辖区部分基层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公告
原文链接:http://gz.sanxiahr.com/cnnews_16926701768436897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