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检《法律基础知识》:三大诉讼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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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于诉讼法的备考过程中,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一直都是重点内容,考到的频率也非常高,今天就来给大家放在一起梳理一下。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一)侦查权(公)、检察权(检)、审判权(法)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原则;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三)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分工负责是基础,相互制约是公检法之间关系的核心;

(四)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五)各民族人民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六)犯罪嫌疑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七)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

(八)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的原则;

(九)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则;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原则: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一)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原则。注意:一般不审查合理性问题,涉及行政处罚时才审查合理性。

(二)起诉不停止原具体行政行为继续执行的原则。注意:但不是一律不停止执行。特殊情况要考虑停止执行。

第五十六条 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三)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原则(即必须依法判决或裁定,行政复议也不适用调解)。注意:行政赔偿、补偿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四)被告负主要举证责任原则。

(五)当事人选择复议原则即复议与诉讼由当事人进行自由选择。

(六)司法变更有限原则: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一)诉讼权利平等的原则;

(二)同等与对等的原则;

(三)法院调解的原则;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适合一审二审及再审程序。

(四)辩论原则;

(五)处分原则;

(六)检察监督原则;

(七)支持起诉原则;

(八)诚实信用原则。

牛刀小试

1.【单选】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

A.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B.法官、检察官个人有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C.除法定情形外,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都必须公开

D.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金标尺答案】B。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由此可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权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而非法官、检察官个人。

A项:《刑事诉讼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C、D项:《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由此可知,除法定情形外,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都必须公开;且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注意】本题为选非题,请考生注意题干要求。

2.【单选】下列关于行政诉讼法基本原则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原告主要负责举证的原则

B.审理行政案件一般不适用调解的原则

C.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原则

D.起诉不停止原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原则

【金标尺答案】A。本题考查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举证责任应该由被告来负,而非原告负责举证。故本题答案为A。

【注意】本题为选非题,请考生注意题干要求。

这部分的内容还是比较简单的,不过需要大家注意区分,比如刑诉里是辩护原则、民诉里是辩论原则;民诉中针对外国人的是同等与对等原则等等这些细节上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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