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9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人员12人,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3日。更多法检书记员招考信息,备考干货,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法检书记员招聘考试网。
重庆书记员考试交流群:747922517 | 备考题库:金标尺公考APP
因审判工作需要,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12名。聘用制工作人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属于辅助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招聘职位
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8名,法律热线服务坐席员4名。招聘职位性别不限。实际招聘人数根据报名、考试情况确定。
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四)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聘用制书记员限法律相关专业,报考法律热线服务坐席员专业不限,要求普通话标准,具有一定法律基础;
(五)截止2019年11月3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重庆市中基层法院合同期内的聘用制书记员;
9.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招聘程序
聘用制书记员和法律热线服务坐席员招聘程序相同,按照报考人员职位分开计算成绩。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网上下载《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法律热线服务坐席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2,每名考生限报1个职位),根据报考职位按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附本人近期清晰免冠登记照片(35×45mm,jpg格式)。发至cqgyzpgz@sina.com邮箱。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未按要求规范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或填写信息有误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自负。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3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于2019年11月5日前在重庆法院网(http://cq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公告栏公布(以下凡未注明公布或通知方式的,均在重庆法院网公告栏公布)。
(二)现场审查。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有工作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并于指定时间(随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通知),持本人身份证件及有关学历学位、技能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本人一寸彩色登记照5张),到市高法院接受现场审查。未按要求参加现场审查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自负。
(三)理论考试。理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基本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理论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技能考试。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参加技能考试。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需专业速录工具的需自备),考试形式为听打(50分)以及在规定时间内用计算机完成一篇命题作文(50分),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面试
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成绩当日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成绩合格者,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30%+技能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依次以技能考试成绩、理论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自理)。因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报考的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
(七)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考察参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录用相关规定实施,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八)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重庆法院网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聘用制书记员与市高法院签订合同。法律热线服务坐席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
四、岗位等级和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按照《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热线服务坐席员按照《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派遣制员工管理办法》享受与其岗位相应的工资待遇,实行绩效优先、多劳多得、奖勤罚懒,并按规定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住宿自理。
五、其他事宜
(一)关于培训和教材。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关于招考咨询。报考人员对招聘政策等方面有疑问的,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市高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 (023)67673567、67673287
附件:
原文标题: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