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自考考生可以免考自考专业计划中的外语课程。免考规则如下:
(一)取得教育部统一组织考试的大学英(日、俄、德、法)语等级证书、成绩报告单的免考:
1.凡已取得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大学英语(日、俄、德、法)等级考试四级以上(含四级)证书、 成绩报告单的(425分),可免考公共外语课程:
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
日语(第二外语)(课程代码00840),日语(二)(课程代码00016)、
俄语(第二外语)(课程代码00839)、俄语(二)(课程代码00017)等。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0794);
2.凡已取得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六级证书、成绩报告单的(425分),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0794)、综合英语(二)(00795)。
(二)参加全国考办组织的“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各级笔试成绩合格者:
1.PETS-2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基础英语(课程代码00088);
2.PETS-3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基础英语(课程代码00088);
3.PETS-4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基础英语(课程代码00088)和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0794);
4.PETS-5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基础英语(课程代码00088)和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0794)、综合英语(二)(课程代码00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