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含义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定为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我们党领导人民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取得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中国道路;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
二、意义
民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普遍价值追求,也是现代政治社会不可或缺的制度安排。民主不仅仅是具有形而上色彩的抽象概念,更是根植于特定国家的社会结构、历史传统与时代背景等要素的具体安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之下结合中国国情建立起来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深刻实践与历史和人民的必然选择,全过程人民民主正是这一民主形态的精确阐释与科学表达。深入发掘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内涵与制度优势,并在政治发展中不断推进与完善,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三、问题
1.基层干部和群众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共同缔造活动的素质还有待提高。
2.人民群众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共同缔造的主动性有待提高。
3.人民群众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共同缔造的制度不健全。
4.人民群众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共同缔造实效性有待增强。
四、措施
1.坚持党建引领,确保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共同缔造的正确方向。
2.深化“五共”模式,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共同缔造的实施路径。
3.切实落实“四权”,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共同缔造走深走实。
4.发挥代表作用,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共同缔造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