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国考申论热点积累:“互联网+政务服务”(一)—— 热点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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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

互联网+互联网思维的进一步实践成果,推动经济形态不断地发生演变,从而带动社会经济实体的生命力,为改革、创新、发展提供广阔的网络平台。通俗的说,“互联网+”是“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但这并不是简单的两者相加,而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它代表一种新的社会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域之中,提升全社会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

2015年3月5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2015年7月4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二、意义:

1.“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政治民主、以人为本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要求。通过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政务信息更加公开,使得政府工作更加透明化,保障了民众的知情权,提高了民众参与政治生活的积极性,同时能够使民众获取需要的政务信息资源,促进以人为本的政府服务原则实现。政务服务的有序推进,是“放管”理念的体现,是实现我国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至关重要的一步。

2.“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够有效地提高政府社会治理能力

国务院印发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指出,大数据已成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径”。“互联网+政务服务”是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基础上,运用大数据,以数据集中和共享为途径,将政府与公民连接起来以提供系统化、高效化的公共服务,优化政府办事流程,构建智能化、便捷化、透明化的政府治理与运行模式,向社会提供新模式、新治理结构下的管理和政务服务产品,以实现政务信息的全民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是政府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推手,有利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3.“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够为民众提供更为优质便捷的服务

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众对政府服务的需求大大增加,同时对于其质量的要求也逐步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运用了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的技术,促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做到政务信息的共享。用“一站”“一网”式服务切实解决民众办事难、办证难、流程复杂的问题,让民众少跑腿、好办事,为民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

三、现状与问题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探索创新,积极践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不断改进政务服务。但同时,我国政务服务建设仍然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和严峻挑战:

1.需求导向不足

当前我国政务服务建设主要以问题为导向,即解决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而进行相关项目建设;同时,以公众为导向的评价机制的缺位,导致建设向政府自身的管理倾斜,而对公众需求的判断和回应不足。随着服务型政府、政府治理现代化等理念的贯彻实施,逐步认识到了以需求为导向、以用户为中心的重要性,但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持续探索。

2.资源整合不够

目前我国政府各部门的业务资源整合程度和业务协同力度普遍较弱,“重复建设”、“信息孤岛”等问题未能得到根本解决,在线办事整合流于形式,未建立统一的业务系统办事机制,部门间业务、资源难以整合。

3.服务能力欠缺

目前政府积累的海量信息存在“不可见”或信息不对称情况,服务流程壁垒较多,政府信息不能有效传递、共享给社会公众;困扰基层群众的“办证多、办事难”现象仍然大量存在,造成群众重复提交办事材料、往返跑腿,给群众办事创业带来诸多不便。

4.监管体系薄弱

现阶段政府对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因职权边界不清晰、职权运行不透明等问题导致的“越位、缺位”现象时有发生,网上受理、办理、监管的“一条龙”服务未得到有效落实,服务监管有待进一步强化。

5.生态发展不足

在数据开放战略尚未就绪、信息资源共享与对外开放能力不足、行政体制机制束缚尚未打破的情况下,我国在政务服务技术、服务产品、服务内容、服务意识以及相关制度建设等方面都还不够成熟完善,政务服务生态体系薄弱,难以提升政府网上服务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影响力,形成可持续的发展模式。

四、做法:

1.正确认识“互联网+政务服务”

首先要正确认识“互联网+政务服务”,在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同时,注重“用户至上”理念在政务服务中的体现。明确“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目的在于为民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政务服务,解决民众办事难、办证难、流程复杂的问题,让民众少跑腿、好办事。其次,转变“以政府为中心”的传统治理理念,建立“以人为本”服务型政府的新型理念。政府需要充分了解民众在政务服务方面的需求,根据不同民众的需要,为其提供针对性的服务。最后是深化“共享”思维,打破地区、部门之间的思想束缚,更好地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信息资源的开放与共享,为民众提供更加便利化的服务。

2.整合政务信息资源,实现数据通、业务通

政务服务政府各职能部门应用系统之间无法互联互通,难以实现政务信息的共享,只有将政务信息进行整合起来,才能打破“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烟囱林立、信息孤岛”的状态。首先政府要出台关于统一政务信息收集标准、数据处理标准的整体性规范文件,促进政务服务信息数据共享的标准化。其次按照“集中统一、整合共享、联合协同、安全高效”的总体要求,对数据交换平台的功能进行扩展、配置进行优化,建成包括资源目录系统、数据交换管理中心、前置管理系统、数据传输五部分组成的全国统一数据交换平台。

3.运用法律、技术手段保障政务信息安全

只有在保障政务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真正有效地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首先,要完善政务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我国目前尚未有单独的国家信息安全法律。政务信息在共享的过程中,数据需在互联网中进行暂时的储存,此时与公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信息的安全会受到不确定因素的威胁,并且在这“大数据”时代,信息量激增,迫切需要一部法律来保障公民信息的安全。其次,是要提高网上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的安全技术,不仅要对网站建立严密的安全保障防护墙,防止外来技术人员的非法入侵,以盗取信息数据,还要对网站的后台进行实时的监控,防止“内贼”的暗箱操作。

4.引入社会力量,实现政务服务手段的多样化

政府通过向市场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专业力量的作用。将社会力量引入到“互联网+政务服务”中来。一是在网上政务平台的建设方面,可以利用社会上先进企业的网建技术,设计符合政府要求的网上政务平台及配套的一系列数据信息库;二是在信息安全保障方面,引入社会中先进的信息安全防护技术。例如,支付宝、微支付等保护系统。充分利用社会的力量,不仅能够切实减轻政府的负担,同时还能够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政务服务的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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