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9人

书记员

【导读】2020年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9人为方便广大考生,金标尺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相关备考资料供大家参考学习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法检考试网

书记员交流群:830940331

2020书记员考试精讲课程

因工作需要,根据《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聘用制书记员9人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四)截止到2021年1月31日,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31日至2003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分的;

4.本人及近亲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6.已是重庆市法院系统用人额度内聘用制书记员的;

7.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缴费均采取网上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1月4日9:00—1月7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时,报考人员须承诺诚信报考,如实全面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环节再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招聘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照片审核和报名结果查询。报名人员上传本人免冠登记电子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工作人员审核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1月8日18: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可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是否通过。

2021年1月8日17:00前,审核已通过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填写错误的,可联系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修改。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后,应于2021年1月9日18:00前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笔试费用为50元/人。逾期未缴费确认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

4.开考比例和指标调整。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不得小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招聘指标。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应于2021年1月13日—1月16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1月16日。主要考察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考试。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布。同时公布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和进入技能考试的人员名单。

(三)技能考试

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考试人员。进入技能考试最后一名人员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技能考试。技能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需自备)。

技能考试包括看打和听打(满分100分,各占50分),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报考者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考试。技能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布。

(四)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

1.现场资格审查

从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考试成绩×60%)从高到低顺序,按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并公布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依次以技能考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考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布。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按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交《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场资格审查表》、1寸登记照1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因放弃或审查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依次以技能考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递补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地点提交现场资格审查资料。

2.面试

报考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成绩当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张贴公布。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总成绩=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依次以技能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非法院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考察参照《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七)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职位以及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报到,未按时报到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入职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书》,合同固定期限为7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算。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为书记员;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岗位等级和薪酬待遇

按照《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规定,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其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任职年限,岗位等级共分为“三级九档”,由低到高依次为初级3档、2档、1档,中级3档、2档、1档,高级3档、2档、1档,试用期满合格的定为初级3档。

按照《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办法》规定,聘用制书记员享受与其岗位等级相应的工资待遇,实行绩效优先、多劳多得、奖勤罚懒。法院依法为聘用制书记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期间,聘用制书记员享有的其他相关福利待遇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范执行。

五、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院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六、其他事宜

1.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及笔试准备工作,确保顺利参考。具体防护要求见考试、面试相关内容。

疫情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将视国家与重庆市相关规定及具体疫情管控情况另行调整,并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网(http://cqyzy.chinacourt.gov.cn)发布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

2.除网上报名外,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主要在官网或工作场所发布相关通知、事宜,请考生及时关注。

3.本简章由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4.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23-67679021、67679235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580293292

附件: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场资格审查表

原标题: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简章

 

展开全文
重庆法检考试信息
扫码关注 招聘考试公众号
随时随地了解考试动态